由本學院與學系主辦或協辦之服務任務,如系所評鑑、新生定向輔導、大學甄試、畢業典禮、招生活動、研討會、講座、等之籌劃與執行等。服務時數依實際服務情形認列。
協助系上公用實驗室之儀器、實驗耗材、化學品整理等。參與服務時數依實際服務情形核定認列。
系務活動之勞動服務與服務學習,服務時數依實際服務情形核定認列。
以上未列入之服務項目,得經學系主管同意,予以依實際情形認列時數。